【今日“一点”】
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全历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对工程质量实行控制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民法典中关于竣工验收的相关划定。
【执法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划定: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凭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宣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实时进行验收。验收及格的,发包人应当凭据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及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缺乏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条文释义】
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已凭据设计要求完玉成部事情任务,准备交付给发包人投入使用前,由发包人或者有关主管部分依照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划定,对该项工程是否合乎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检查、考核事情。
实践中,建设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当凭据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划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人为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并凭据条约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发包人提交竣工图。
发包人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当凭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宣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实时组织有关部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的内容主要是:第一,工程是否切合划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建设工程的质量标准包括依照执法、行政规则的有关划定制定的包管建设工程质量和宁静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国家宣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建设工程条约中约定的对该项建设工程特殊的质量要求,以及为体现执法、行政规则划定的质量标准和建设工程条约约定的质量要求而在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中提出的有关工程质量的具体指标和技术要求。凭据国务院2000年公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的划定,质量验收及格的,还应当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划分签署的质量及格文件。第二,承包人是否提供了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这里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一般应包括建设工程条约、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工程的设计图纸及其他有关设计文件、工程所用主要建筑质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书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档案,完整的施工治理资料等。第三,承包人是否有建设工程质量检验书等凭证。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承包人应当对其施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在一按期限内担负保修责任,以维护使用者的正当权益。为此,承包人应当按划定提供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作为其向用户允许担负质量保修责任的书面凭证。第四,工程是否具备国家划定的其他竣工条件。例如,凭据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分的划定,都会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还应做到住宅及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单项工程全部验收及格,验收资料齐全;种种建筑物的平面位置立面造型、装饰色调等切合批准的计划设计要求;施工工具、暂设工程、建筑残土、剩余构件全部拆除运走,抵达场清地平;有绿化要求的已按绿化设计全部完成,抵达树活草青等。
发包人应在验收后实时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凭据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相应修理或者改建,并担负因自身原因增加的修理、改建用度。
为避免发包人为了拖延支付工程款而拖延进行验收,在实践中,如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者在验收后的合理期间内既不批准又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发包人已批准竣工验收报告,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治理结算手续,支付工程款。这只是为了避免发包人为了拖延支付工程款而拖延进行验收,虽然承包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发包人治理结算手续,可是,这并不可免除工程质量保存问题时承包人应当担负的责任。发包人未能凭据条约约定的期限对工程进行验收的,应从条约约定的期限的最后一天的越日起担负保管用度。
竣工验收及格后,发包人应当凭据约定支付价款。在工程建设实践中,竣工报告批准后,承包人应当凭据国家有关划定或条约约定的时间、方法向发包人提出结算报告,治理竣工结算。发包人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当实时给予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在条约约定的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承包人。承包人在收到工程款后将竣工的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接收该工程。现实中有的发包人为了拖延支付工程款,在验收后迟迟不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无正当理由在收到结算报告后拖延治理结算的,应当担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必须竣工经验收及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没有经过竣工验收或者经过竣工验收确定为缺乏格的建设工程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不可是关系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利益的事情,还关系到不特定第三人的利益和宁静,因此,建设工程必须竣工经验收及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原则上应由承包人卖力,可是,如果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工程,爆发质量问题的,发包人也应担负相应的责任。别的,除了民事责任,凭据国务院2000年宣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的划定,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验收缺乏格,擅自交付使用、对缺乏格的建设工程凭据及格工程验收的,建设单位还会受到相应行政处分。